各分部、学院,总部各部门:
2019年是国家开放大学建校40周年。为表彰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挖掘有潜力的学术新生力量,现决定开展“科研贡献奖”和“青年学术新秀”遴选和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在编在岗教职工;
(3)“科研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195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青年学术新秀”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名额分配
总部和45家分部,每家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其中“科研贡献奖”候选人1人、“青年学术新秀”候选人1人。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总部或分部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
2.确定候选人员,总部和各分部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填写“科研贡献奖”和“青年学术新秀”单位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3.学校审批,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汇总所有候选人选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确定公示名单;
4.公示,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网站,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公布,学校正式发文,在2019年国家开放大学科研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2.总部和各分部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敏、刘芳
联系电话:(010)57519243、9214
电子邮箱:kyc@ouchn.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1011室,邮编100039。
附件:1.“科研贡献奖”个人申报表
2.“青年学术新秀”个人申报表
3.“科研贡献奖”和“青年学术新秀”单位推荐表
国家开放大学
2019年10月23日
国家开放大学党政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9年10月23日印发 |
附件1:
“科研贡献奖”个人申报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手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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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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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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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
主要事迹: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注:页面不够可附页
附件2:“青年学术新秀”个人申报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手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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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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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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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
主要事迹: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注:页面不够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