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和地方开(电)大: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立德树人的重大经验及其启示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条件(即申报人条件)
(一)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高校在职教师。
(三)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
(四)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能申报本课题评审项目,委托课题不受此项限制。
二、选题要求
(一)负责人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立德树人的重大经验及其启示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指南:
1.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坚持和加强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历史经验及其启示研究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经验及其启示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重要论述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立德树人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
5.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历史经验及其启示研究
6.新时代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纵深推进研究
7.推动党的历史更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研究
8.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研究
9.发挥好红色校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研究
10.打造福建立德树人工作品牌研究
(二)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资助额度
每个子课题资助6万元。
四、课题认定
该课题等同于省社科基金课题,纳入教师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包括《投标评审书》1份、《论证活页》3份,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4月14日前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并将以申报人命名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2452575518@qq.com。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立德树人的重大经验及其启示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