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研动态 | 管理规章 | 科研成果 | 学术论坛 | 开大学报 | 科研院所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07月29日 科研处 

各学院、部门和地方开(电)大:

根据福建省科协、福建省科技厅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落实该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申报要求

(一) 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评委会申报,凡同时向两个以上(含)评委会申报的论文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一等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各单位申报一等的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三)通过初审推荐的论文需报送材料如下:

1.“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4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4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根据要求,采取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我校报送名额为5篇,学校将成立评委会组织初评工作并按推荐名额数排序后上报省评委会。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37093834@qq.com,联系电话:0591-87874796。联系人:吴严超。


附件:闽科协学〔2022〕12号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7月29日


附件【附件:闽科协学〔2022〕12号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福建开放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